安徽来沪务工人员意外死亡 器官捐献为5位患者送希望
日期:2017/1/5 15:29:02 来源: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我老公才41岁,是家里的顶梁柱,突然就这样走了……虽然很舍不得,但我们还是决定捐献他的器官去救别人;这不仅是积德,也好让他以另一种方式在这个世界继续存在下去……”这朴实无华的言语,来自我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成立以来的第10位器官捐献者的妻子王女士。
六月初,安徽来沪务工的张先生在郊区发生车祸,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临床诊断“特重型颅脑损伤、脑疝,临床病情不可逆”。
根据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当地医院随即向负责该行政区域器官捐献工作的我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办公室上报病情。接报后,专职OPO工作人员立即赶往该院,确认患者的病情和器官功能适合捐献后,与患者的妻子王女士进行了沟通,详细介绍了器官捐献的国家政策和工作流程。经过几小时的慎重考虑,王女士向我院OPO提出了器官捐献的请求。
但是患者还有一位在世的母亲,远在安徽老家,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得到她的知情同意。OPO工作人员为了实现家属的心愿,不辞辛劳,立即连夜赶赴安徽。当老人家在授权书上摁下手印的时候,时钟已经悄然跨过了凌晨两点。
与此同时,上海市OPO管理中心启动了对该患者的病情判定程序,两位随机抽取的市级专家到现场对患者评估后得出了一致的结论:“患者的临床病情不可逆”。随后,家属在上海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和《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凌晨时分,患者的心脏停止了跳动,2分钟后被确认为心脏死亡。我院OPO手术专家组按照工作程序立即启动了器官获取,半小时后,患者的肝脏、肾脏和角膜被成功取出,成为了我院OPO成立以来的第10位器官捐献者。
张先生将最后生的希望留给了5位饱受疾病折磨的重患,点燃了新的生命之光。
据OPO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自2014年6月成立以来,我院OPO已在所辖区域内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DCD)案例12例(在本文撰写期间,又新增2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案例),其中上海户籍2位,其余为外省来沪务工者或子女;最小的捐献者8岁,最长者64岁;外伤、车祸致颅脑损伤7例,脑出血性疾病4例,脑外科术后1例。全部案例均达到“临床病情不可逆”状态,其中有3例达到“脑死亡”。
目前上海市的器官捐献率仍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临床一线医务工作者对器官捐献的认同度不高,而广大民众受到根深蒂固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器官捐献存在种种误解。
今后,我院OPO将在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加大社会层面宣传力度,下半年还将走进网格医院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弘扬器官捐献者的大爱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